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财政部公布,从2007年1月1日起,旅客携带或邮寄入境化妆品的税率将由20%调整为50%。
财政部解释称,此次调整旨在与此前国内部分商品消费税的调整相衔接。今年4月,为了通过税收引导消费,调节收入分配并强化社会公平、公正的意识,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新增了部分奢侈品的消费税。
在上调部分奢侈品进口税率的同时,从明年1月1日起,我国将继续按照加入世界贸易组织的关税减让承诺。调整后,2007年的关税总水平将由9.9%降低至9.8%。
对于部分自带或邮寄的奢侈品调高进口税率对国内市场的影响,登喜路北京区代理负责人张要认为,短期内这些商品在国内的销售情况不会有太大变化。他表示,年初消费税的调整,曾令很多人担心是否会造成消费者将更多地选择从国外购买商品,但从实际情况看,奢侈品在国内的销售并未受到太大影响,所以此次进口税率的调整,从长远来说肯定是件好事,但在短期内不会对国内市场造成很大影响。 (出处:07年第29期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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